《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律、部门规章、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务院文件、自治区政府文件、领导讲话
1.要求主题明确,逻辑严谨,论述充分,言简意赅,图文并茂;引用、转述他人成果应准确标注参考文献。来稿须未公开发表,不接受一稿多投。
2.题名须简明确切地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不要副标题,一般不超过20 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字符、代号等。
3.每篇文章需附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职称、学历、职务、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如有通讯作者也需提供其简介。
4.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参考文献置于文末,按国家标准GB/T 7714-2005规定的著录规则。
5.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6.通常中文摘要以不超过400字为宜。应以第3人称的语气书写。不要使用“本人'’、‘作者’、“我们”等作为陈述的主语。
7.正文用五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各一级标题居中,一级标题为小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居左,缩进两个字符。其他正文用5号。
8.插图的序号、标题及注释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格的序号及标题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个表或一个图时,只标注“表”或“图”,不标序号。
9.凡属国家、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项目文稿,请提供基金名称和编号,附在文题后。
10.文章请勿一稿多投,审稿周期为一个月,自收到来稿一个月内邮件回复作者,如果一个月内未收到邮件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邮编:750002。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